近日,在福建省民政厅组织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评选活动中,我校获评“5A级民办非企业单位”,是福建省唯一一所获评“5A级民办非企业单位”的高校。
根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和《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》,2013年—2014年,福建省民政厅对部分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。应参加2013-2014年度评估的社会组织共有256家(含社会团体.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),实际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242家。经过自评、初评、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终评、网上公示,最终确定5A级评估等级的有21家,4A级的有81家,3A级的有125家,3A以下的有15家。
获得评估等级的运用:(一)作为信誉证明出示;(二)享受“三优先”: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,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;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;优先获得政府奖励。(三)简化年检程序: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,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。